- 孟子文言文翻译曰:“有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
-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检察院不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还会吊销驾照吗
-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判几年
- 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但死者家属不起诉
- 一个人不小心了人,属不属于犯罪
孟子文言文翻译曰:“有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
孟子)说:“没有长久可以维持生活的产业而常有善心的,只有有志之士才能做到,至于老百姓,没有固定的产业,因而就没有长久不变的心。如果没有长久不变的善心,(就会)不服从约束、犯上作乱,没有不做的了。等到(他们)犯了罪,随后用刑法去处罚他们,这样做是陷害。哪有仁爱的君主掌权,却可以做这种陷害百姓的事呢?所以英明的君主规定老百姓的产业,一定使他们上能赡养父母,下能养活妻子儿女;年成好时能丰衣足食,年成不好也不致于饿死。然后督促他们做好事。所以老百姓跟随国君走就容易了。如今,规定的产业,上不能赡养父母,下不能养活妻子儿女,好年景也总是生活在困苦之中,坏年景免不了要饿死。这样,只把自己从死亡中救出来,还来不及,哪里还顾得上讲求礼义呢?大王真想施行仁政,为什么不回到根本上来呢?(给每家)五亩地的住宅,种上桑树,(那么)五十岁的人就可以穿上丝织的衣服了;鸡、狗、猪这些家畜,不要失去(喂养繁殖的)时节,七十岁的人就可以有肉吃了;一百亩的田地,不要(因劳役)耽误了农时,八口人的家庭就可以不挨饿了;重视学校的教育,反复地用孝顺父母,尊重兄长的道理叮咛他们,头发斑白的老人便不会再背着、顶着东西在路上走了。老年人穿丝衣服吃上肉,老百姓不挨饿受冻,这样如果还不能统一天下,那是没有的(事情)。”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检察院不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还会吊销驾照吗
肇事致人死亡,检察院不起诉,是否吊销驾驶证和检察院没有关系,是否吊销是车管部门的职权范围,如果违反了交通法规,符合吊销规定的,一定会被吊销。
题主有以下几种可能不被检察院起诉:
1、检察院不起诉说明你不够追究刑事责任情形,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尝责任以及交警部门的行政处罚;
2、事故中你占责任比例只是次责或对等责任,如果是对等责任以下,法院不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而交警部门会根据你所承担的责任而引发的后果,可能分别做出记分、暂扣、扣留驾驶证的处罚,不会吊销你的驾驶证;
3、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上,如果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得到死者家属的谅解,检察院也可做出不起诉决定,法院没有判决书,交警部门依据法规,照样可以做出2年以下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4、只要检察院起诉,法院做出判决,既便是缓刑,交警部门肯定要做出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和缴纳罚金。如果造成的不是恶故和多人死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一般被判处缓刑的,基本上都是吊销2年,吊销期满可以再重新考取。
题主致人死亡没有被起诉是个案,只有这几个原因:①不够起诉条件,若是对等责任以下,驾驶证不会被吊销;②负事故主要责任以上,驾驶证肯定吊销,2年后再考;③负主要责任以上,不被起诉,驾驶证又没吊销,只是扣留,纯属个案,算车主幸运。
以上,仅是个人观点,不代表任何一方。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判几年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即涉嫌故意罪。按照刑法规定犯故意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司法实践中,确定何种情况下减轻、减轻多少,何种情况下免除处罚,一般应当综合考虑防卫的具体目的、过当的程度、罪过形式以及防卫行为所保护权益的性质等各方面的因素。
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但死者家属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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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不小心了人,属不属于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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