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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卫是一代名臣,他的五个儿子后来怎么样了
雍正皇帝的宠臣李卫,在清朝的官场上绝对是“独树一帜”般的存在。
看过电视连续剧《雍正王朝》和《李卫当官》的朋友,对于“李卫”这个名字并不陌生。
李卫原本是一个混迹于江湖的小叫花子,机缘巧合之下与雍正结识,从此开始,他的人生如“开了挂”一般,发生了彻底的改变。大字不识几个的他仅仅凭借雍正的赏识以及自己别具一格的为官和风格,也算是做出了一番功绩,并且还做到了地方督抚一级的封疆大吏,简直堪称“人生赢家”。
然而,正史中的李卫,并不是小叫花子出身,相反,他出身于江苏的一个富户家庭,家庭条件优厚。也正是因为如此,早年的李卫也算是一个不务正业的纨绔子弟。
后来,蒙古准噶尔部的策妄阿拉布坦叛乱,十四阿哥胤禵被封“大将军王”,带兵前往西北平叛,李卫家就是在这个时候给朝廷捐了一大笔钱,可以说极大的解决了西北大军粮饷短缺的问题。而李卫也就是通过这样“捐官”的,进入了仕途。
在候补了一段时间后,李卫进入了兵部,随后又在康熙五(1719年)升任户部郎中,开始协管户部。
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康熙皇帝去世,雍正皇帝继位,李卫也就此进入到了职务攀升的“快车道”。
从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到雍正五年(1727年),短短六年时间,李卫先后历任云南盐驿道、云南布政使、浙江巡抚,最后做到了浙江总督,成为权势非常显赫的封疆大吏。
而由于李卫并不是通过科举考试进入的仕途,此前读书并不多,因此也造就其独特的为官风格。
首先,李卫为人处事非常的高调。
不同于接受过传统儒家教育的官员的低调与内敛,李卫可以说是非常讲究排场和热闹的。身骑高头大马,前面鸣锣开道,众多护卫前呼后拥这都是常态,李卫做的最不可思议的事情就是就是把自己的办公衙门搬到了西湖中间,以至于所有找他办事的人都要乘船前往。纵观清朝历史,如此行事的也就独此一家。
其次,李卫非常善于缉私捕盗、侦缉问案,并且手段非常奇特。
李卫问案,从来都是只问大案,不问小案,相反,他甚至还积极笼络着一批有官府案底的惯犯为自己所用。而这些人也就相当于李卫安插在市井中的眼线,一旦李卫有问案的需求,他们便会通过各种帮助李卫搜集情报,进而帮助李卫破获了许多大案、要案。这其中最著名的事件,就是李卫亲自勘破“大侠甘凤池案”,并且活捉甘凤池,而他的这些眼线在这期间可以说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也正是因为李卫在这方面的能力,李卫在主政浙江的同时,雍正还让其协管江苏的问案工作,足可见雍正对其的赏识与认可。
再次,就是对于读书人非常的尊敬。
这一点在《雍正王朝》中李卫对于邬思道、对于李绂的态度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而正史中李卫不仅对读书人非常的尊敬,甚至可以说李卫是有恩于浙江的读书人的。
由于此前江浙地区经常爆发读书人带头的“反清复明”事件,并且“文字狱”频发,随后在雍正朝初年,又接连爆发了“汪景祺《西征随笔》案”和“查嗣庭案”,雍正对浙人是恨之入骨,于是下旨宣布停止浙江的乡、会试。
“似此无耻不法之事,查氏子弟如此,必系浙人习以为常,不但藐视国宪,亦且玷辱科名,应将浙江人乡、会试停止。”
于是李卫开始为浙人奔走疾呼,不断上疏雍正以求挽回局面。终于,经过李卫的不懈努力,雍正终于同意恢复了浙江的科举考试:
“明年即届乡试之期,浙省士子准其照旧乡、会试。”
结果第二年的殿试上,状元、榜眼、探花都被浙人取得。此消息传回浙江,一时间上至地主士绅,下至平民百姓,全部都奔走相告,纷纷感念李卫,李卫也就此为全浙江的百姓所敬仰,更是为浙江所有的读书人所感激。
尽管李卫为官高调,不拘小节,但是其确实有实实在在的政绩,并且他为官清廉,造福一方,深得治下百姓的爱戴。
在这之后,李卫在完成西湖的修葺工作后,为了彰显自己的功劳,他将自己全家的画像摆在了西湖的花神庙之中,画上有他本人,还有他的夫人和小妾。百姓对于这种有违礼法的事情非但没有批判,反而将其奉为“湖山神位”。而李卫的这幅全家画像在其去世后的四十多年里一直为当地百姓所供奉,直到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乾隆皇帝第五次南巡的时候,才将这幅画像拆除。
李卫、田文镜、鄂尔泰是被雍正最为器重“三大封疆大吏”,但是三人的关系却非常紧张,而李卫的去世也与此密切相关。
雍正将李卫、田文镜和鄂尔泰视为“封疆大吏”的标杆,是因为其代表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入仕为官的。李卫是通过捐官进入的仕途;田文镜并没有考取功名,只是监生出身;而鄂尔泰则是通过科举进入到官场的。
雍正希望他们能够成为各自官员类型的代表,同时也希望三人能够保持友好合作的关系,然而结果却令雍正大失所望,三人不仅关系紧张,并且经常相互,可以说是谁也看不上谁。
前文中说李卫在西湖办公,并且为自己全家画像的事情,就遭到田文镜的,李卫得知后,大骂田文镜是“无耻小人”。
之后田文镜想要借着吊唁李卫母亲的丧事,缓和一下两人的矛盾,而李卫不仅不接受田文镜的好意,甚至将所有礼品全部扔出府上,并将礼单丢尽了厕所之中,还说道:
“吾母虽馁,不饮小人一勺水!”
从此李卫与田文镜彻底交恶。
鄂尔泰也曾因为西湖办公一事李卫,就此与李卫关系非常不好。
后来在雍正十一年(1733年),李卫鄂尔泰的弟弟、步军统领鄂尔奇坏法营私,紊制扰民,后雍正看在鄂尔泰的面子上而赦免了鄂尔奇,并奖励了李卫,这也使得两人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彻底达到了冰点。
两年之后的雍正十三年(1735年),雍正皇帝去世,临终前将鄂尔泰任命为辅政大臣,委以托孤重任,并且留下遗言要鄂尔泰死后享受配享太庙的荣誉,鄂尔泰一时间成为乾隆朝初年风光无限的人物,地位显赫无比。
而此时的李卫又恰恰被调为了直隶总督,离着北京城太近了。
李卫一方面担心鄂尔泰会寻思报复,另一方面,李卫的身体状况也大不如前,最终,在疾病与担心忧郁中,李卫于乾隆三年(1738)年去世,时年51岁。
乾隆皇帝按照总督例赐予祭葬,并赠谥号“敏达”。
俗话说“一朝天子一朝臣”,李卫能够以这样的善终收场也实属不易。
看看田文镜,不仅在乾隆朝初年被反复批判,庙宇被撤,就连其陵寝都被乾隆皇帝拆毁。再看看张廷玉,更是被乾隆皇帝打击的体无完肤,就连鄂尔泰也在其晚年受到了打击与排挤。
实际上,乾隆皇帝对于李卫的评价其实并不高,认为他并不如鄂尔泰:
“鄂尔泰、田文镜、李卫都是先帝的重臣,其实田文镜不及李卫,李卫又不及鄂尔泰,而他们三人素来不曾谋合。”
在这之后还出现了前文中拆毁李卫画像的事情,也算是乾隆皇帝的一种发泄。
李卫的五个儿子及其他晚辈,可以说享尽李卫带给他们的“政治遗产”。
李卫共有五个儿子,李卫在世的时候就开始为自己的家族后辈们铺路,以至于在李卫去世后,这些子嗣们依旧活跃于官场。
长子李星垣。
这是李卫所有儿子中,官职最高的一位。一方面有赖于李卫对其的培养,积极为其疏通关系,另一方面李星垣自身的条件也是非常好,再加上其非常的努力勤勉,因而得到了包括乾隆朝重臣李侍尧等人保举,从总兵一路做到了两广总督的位置。
只不过其晚节不保,牵连到案中,进而被乾隆皇帝判了“斩监候”,也是非常的可惜。
次子李星聚。
李星聚由于自身能力和实力相较于他的大哥李星垣差距明显,并且纯粹是因为李卫的关系才能做到知府一级的官员,于是在其担任福建延建邵道后,官职再无提升。
三子李星灿。
李星灿只做到了从七品的州判官职,并无太大成就。
四子李星宿。
李星宿曾担任浙江嘉兴、陕西同州两地知府,后升任四川东道补授湖北督粮道,之后便再无晋升。
五子李星福。
李星福以官至两江后补四品都司收场。
至于再往后的其他晚辈们,尽管为官的人数不少,但是品阶相对较低,大多均为六品、七品一级的官员,并且也没有太多的建树,整个家族也就再没有人能够达到李卫这样的为官高度了。
自称古代人真正后代的撒玛利亚人是什么人
要了解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下题目里的这专有名词都是什么意思。犹太人是什么人就不说了,这个话题太大,可以专门讨论。我们主要讨论一下所谓人这个名词有哪些外延,再看看撒玛利亚人又是指什么人。
1. 人。
人有古代和现代两个概念。
古代部分,至少在部分学者眼里又可以再分成两个部分:人(Israelites)和北方人(Israeleans)。后面这个专有名词,诚然即便在英文中也是很少见到的。在我这几年的学习当中,只见过研究古代希伯来语语言学的一些学者,特别是G. Rensburg,在讨论古代希伯来语北方方言的时候用过这个词。
人(Israelites)的范围其实很模糊。基本上,从公元前13世纪末开始根据考古资料在巴勒斯坦地区山区出现的新的陶器和聚落风格一般被归于人的出现。但那时候他们没留下什么文字资料,我们怎么知道这些人就是《圣经》旧约里的人呢?其实没有办法确认。外界信息里面有一些对我们了解人的产生有一点的意义,最著名的是公元前十三世纪埃及梅内普塔法老的铭文,里面曾经提到“人被摧毁了,他们绝种了”之类的话,这是法老击败外族之后常用的套话,并不是说这一群人真的绝后了。
后来,根据圣经旧约的记载,扫罗成为古代第一任国王,后来大卫王建立统一王国,在其子所罗门的统治下其规模达到巅峰。所罗门死后王国。大卫来自人的犹大部落。然而,关于“统一王国”的直接历史资料非常稀少。在公元前九世纪阿拉姆文的Tel Dan铭文中可能提到过“大卫王朝”这个字眼,除此之外,我们无法确认统一王国,特别是所罗门国王,真的存在过。实际上,即便真提及大卫王朝,也无法证明在大卫这个国王存在的时候,南方和北方王国真的在政治上统一过(大卫王朝可能仅仅指南方犹大王国)。或许二者之间只有语言、文化和宗教上的联系。
题外话:既然如此,现代基于圣经当中最大化的领土诉求,实际上只有宗教经典的根据,而没有确凿无误的历史根据。
北方王国人(Israeleans)的历史背景如下:
根据圣经传说,公元前十一世纪,所罗门王死后,北边十个人支派在耶罗波安的带领下脱离了建都于耶路撒冷的“中央”,建立北国并仍称。公元前九世纪,北国国王暗利(Omri)迁新都撒玛利亚(Samaria),从此北国又称撒玛利亚王国。摩押语的梅沙石碑里面(Mesha Stele)也曾经提过国王,而这时的是指北方的王国。这个王国在楔形文字资料里也被称为“暗利王朝”,如同上文所述大卫王朝。
而南国仅剩下大卫家族从属的犹大部落和扫罗王的便雅悯部落,史称犹大王国,当今犹太人便认为自己是犹大王国后裔。
现代人 (Israelis)
在四十年代末犹太复国主义者根据联合国分治决议即将在巴勒斯坦建立犹太人的国家时,经过调查和政治精英的讨论,最终将国名定为。在历史上,、民族(am israel)和犹太人都是犹太民族的自称。将名称定为而非犹大、犹太,为现代国后来索求更大的领土范围无形中提供了更多的理由和借口。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六七年战争到埃及关系正常化期间,曾经占领西奈半岛并且在西奈半岛建设定居点——如果叫,那么过去之子(Bnei Israel)停留过的土地,就都可以是国的了——不仅仅是从地中海到约旦河,而可以是从西奈半岛到两河流域。
2010年我在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交换期间,在一门古代历史课上,我的犹太老师曾经说道:“我不喜欢在课上提及个人政治观点,但今天我想说,将国名定为是非常明智的选择。”老师是一位移民的美国犹太人。
现代人就是这样一个范畴,即现代国的公民。严格地说,公民不仅仅包含犹太人,还包括第一次战争被吞并的原本被指定为阿拉伯国家领土里面的巴勒斯坦阿拉伯徒和穆斯林,这些人在经过初期的军事管制之后,慢慢走上了融合之路。后来向他们发放了公民权,虽然在左翼政治活动家、学者和媒体人的眼中,阿拉伯人仍然受到系统性的排挤、怀疑和歧视。此外,现代公民中还包括讲阿拉伯语但并不自认为是穆斯林(甚至否认自己阿拉伯人身份)的德鲁兹人(Druzim)。驻华的武官就是一个德鲁兹人。德鲁兹人因为宗教原因,在巴勒斯坦地区与阿拉伯人长期不睦,和穆斯林关系尤为紧张,因此成为“以夷制夷”的得力助手,在中影响力很大。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德鲁兹人地位较高,就觉得的阿拉伯人地位都高。
2. 历史上的撒玛利亚人
根据《圣经》传说,古代由十二个不同的支派组成:流便、西缅、利未、犹大、但、拿弗他利、迦得、亚设、以萨迦、西布伦、约瑟(分为以法莲、玛拿西)、便雅悯。《创世记》记载十二支派来源于第三代先祖雅各(别名“”)的十二个儿子,其中曾经在埃及身居高位的约瑟的两个儿子都得以发展成独立支派,因而支派总数实际是十三个。而根据《约书亚记》18:7,摩西的继任者约书亚带领人征服迦南并分配土地之时,负责宗教事务的利未人并未获得祖产而散居全境,因而最终在地理上仍然由其余十二个支派组成。
后来的故事我们说过了:巴勒斯坦地区出现了讲希伯来语的王国,不论统一王国是否一定出现过,在九世纪时我们可以确认北方出现了王国。公元前722/721年,亚述帝国国王萨尔贡二世完成了对撒玛利亚的征服,并将其居民流放。由此诞生了著名的“消失的十支派”传说。
虽然饱经风霜,但撒玛利亚人仍然存在。没错,撒玛利亚人在中东是比所谓“亚述人”更小的族群,到现在,在和巴勒斯坦共有两个撒玛利亚社区,人口共计不过八百人。
从这个角度说,他们似乎是犹太人的近亲了:北国后人撒玛利亚,南国后人犹太,似乎既对称有完美。但事实并没有那么简单。首先,从圣经旧约开始,犹太人就拒绝承认撒玛利亚人的是人的后裔。圣经和后期的拉比犹太教(Rabbinic Judaism)则认为北方亲族被亚述人流放之后已全然消失,如今的撒玛利亚人不过是亚述迁移过来的外族后裔,也就是他们口中的“古他人”(Cutheans;Cutha是两河流域城市)。在宗教上,有些犹太资料认为撒玛利亚人本是偶像崇拜者,只是改宗犹太教之后才开始信耶和华,且一直不够纯正,关于撒玛利亚人在基利心山上崇拜一只鸽子的传言也流传了许久。
不排除在亚述帝国人口迁移的政策之下,撒玛利亚人的部分祖先肯定有两河流域乃至其他地区的成分。但我们不要忘了,亚述帝国的人口迁移往往只注重社会上层。巴比伦帝国迁移犹太人的时候,迁走的也是贵族而已。如果说北方王国留下了一些中下层乃至上层居民,并与后来亚述帝国流放过来的外族人口融合形成了撒玛利亚人,我们也不能说这些人和“人”特别是“北方人”没有关系。至少这种关系恐怕不一定比经历了两千年流散的犹太人与古代犹大人的关系弱多少。在宗教上,犹太拉比文学中也多次承认后来的撒玛利亚人的许多规矩合乎犹太律法。犹太律法著作《密西拿》更是规定撒玛利亚人可以参与犹太餐后祷告(Zimmun),只是在《塔木德》及后期拉比律法中对撒玛利亚人才更加严格起来。
这样看来,或许十支派的大部分成员并未离开北国故地,宗教上可能也没有“离经叛道”。中东地区人口长期混居,而部分民族史前联系有相对密切,所谓现代基因科学,恐怕也是很难协助我们判断撒玛利亚人是不是古代人的后代了。
3. 今天的撒玛利亚人
撒玛利亚人两千年的留存及其在宗教、文学上的建树,我们在此不赘述。我曾经在澎湃新闻上写了一篇小文章
在里面我稍微详细地介绍了撒玛利亚人在这两千年间的历史。
如果想了解今天的撒玛利亚人,我们最好的方法除了读书、查资料,就是去位于巴勒斯坦的传统撒玛利亚人社区去拜访他们,听他们自己讲讲自己的故事。我在2012年夏天第一次去了巴勒斯坦纳布卢斯市的撒玛利亚基利心山社区(Mt. Gerizim),今年十月又再次造访。准确地说这个社区叫Kiryat Luza,据说在1987年第一次巴勒斯坦大起义(Intifada)之后,撒玛利亚人为了躲避暴力搬迁到了山上。然而,考虑到第一次巴勒斯坦大起义早期的非暴力属性(如第一年伤亡仅仅出现在巴勒斯坦人一边,整体伤亡比也相当惊人),我们很难确定撒玛利亚这个微不足道的社区在多大程度上会受到影响。恐怕有时间我必须再去一次,再听经历过那段时期的中老年人讲一讲当时的情况了。
目前,撒玛利亚人共有不到八百人,分布于三个家族,其中大概有一半生活在基利心山上,另一边生活在境内。在山上,他们住的房子比较新,也比较宽敞。这个社区有自己的儿童设施和活动中心,还有一家私立博物馆。撒玛利亚文字随处可见,这是一种基于古代希伯来字母的书写体系,而现代的所谓希伯来语字母,实际上是阿拉姆文(Aramaic)方块字母,在犹大地区,两千年多年前就取代了真正的古希伯来字母。
本人所摄:基利心山上的一家博物馆。最上面的是撒玛利亚字母写的希伯来语,下一行是阿拉伯语,右下角是现代希伯来字母写的希伯来语。
此外,山上有一个国家公园,由犹太人管理,是公产。上面有古代示剑(Shechem)城的遗址。这座山也是撒玛利亚人的圣地,祭坛仍然可见。每年逾越节,撒玛利亚的祭司会在山上将羊献祭给他们的神。
说出来大家可能不信,这个就是祭坛本坛了,这里是撒玛利亚宗教里面最神圣的地方,确实不太壮观。
现在巴勒斯坦西岸境内的撒玛利亚人讲阿拉伯语、希伯来语。母语和生活用语当然是阿拉伯语。
犹太人经营的国家公园里最壮观的不是撒玛利亚时期的景观,而是拜占庭时期的这座教堂,地面基本完好,一些柱头和墙基还都留着。
今年再访他们的社区,终于有机会进到了博物馆和国家公园里面。给我们讲解的是撒玛利亚现任大祭司的弟弟。一位热情好客的民间学者。博物馆里面的古物真伪我不好辨别,但一些属于他们社区自己的资料肯定是真品。他给我们讲解了撒玛利亚人——他们自称“之子”——的“历史”。这种历史不如说是一种传说,起于圣经出埃及记传说。他们自称是约瑟后代的两个部落和利未人(祭司)的后裔。
大叔手里拿的是撒玛利亚圣经经卷。我曾经在五年前观摩过他们的安息日仪式,很有趣。
当时只有我们几个游客,这位大叔非常开心。知道人都特地来看他们,他非常欣慰。他可能不了解我的专业背景以及对他们一贯的兴趣,所以给我讲了许多基本的知识。进入到问答环节,我问了他几个问题:
a.“撒玛利亚人人口很少,你们如何处理?”
他表示他们人口少是因为女孩太少,所以他们可以“引进”犹太女性,但犹太女性必须改宗为撒玛利亚宗教的信徒,才能和撒玛利亚男性结婚。目前已经有若干犹太改宗者生活在这一社区。
b.“你们怎么看犹太人?”
“我们是古代人的真正后裔,三千年来一直生活在这里。我们的圣地不是耶路撒冷,而是这里,基利心山。”
对此我补充一下(详见我在澎湃上的那篇小文章),撒玛利亚人信奉一神教,信耶和华,信某种救世主。但他们的圣经和犹太人的不同。首先他们的圣经只有摩西五经,没有犹太圣经里面的先知书和文集。摩西之后的历史,只有中世纪时期用阿拉伯语写成的历代志,并不属于宗教经典。
撒玛利亚五经成书时间不会太早。从文本分析的角度来说,应该还是来源于南方犹大王国的经典,后来加入的有意的细节修改,以减少圣经原文中前后矛盾和表示不清的地方,当然也有些改动源于神学和政治方面的考量。
c. “你们怎么看巴以?”
“我们有约旦、、巴勒斯坦三本护照;我们这里是B区,往左边走几步就是A区,往右边走几步就是C区。我们是个很小的民族,我们只能祈祷,为犹太人和巴勒斯坦人和这个地区的和平祈祷。”
补充:第一次中东战争后,约旦占领约旦河西岸地区,因此西岸的巴勒斯坦人很多拥有约旦护照。1967年战争后,西岸被占领。由于并不给巴勒斯坦大多数人(除了这些撒玛利亚人)公民权,巴勒斯坦人保留约旦护照。后来巴勒斯坦在奥斯陆协议(Oslo I)签署后也发行了自己的护照。
至于A、B、C区的关系,请看我的另一个回答“巴勒斯坦现在是不是一个国家”:
总结:撒玛利亚人和犹太人是什么关系
1. 如果二者真的都如自己声称的一样分别是古代北方王国和南方犹大王国的后裔——而经过两千多年的变化加上犹太人的流散、改宗等原因,二者的身份认同可能都很难完全以所谓血统为基础——但假如二者说的都是真的,那么他们的关系有些像表亲。他们的祖先讲类似的语言;早期信仰相似,至少都信某一个神;政治上即便没有真的统一过,也至少曾经关系紧密(北国更强大,曾经对犹大有一定的支配力);
2. 历史上直到今天,似乎撒玛利亚人更少质疑犹大人的身份,只是强调二者信仰上的差别(如撒玛利亚的“圣经”更短;如他们的圣地不是耶路撒冷的圣殿山而是基利心山,等等等等),但犹太人在早期一方面质疑他们的真实血统,说他们只是改宗者,但在宗教上似乎又慢慢认可了他们与自己的关系。
3. 现在,有一些撒玛利亚人是现代国的公民;另一些住在故地的撒玛利亚人,兼有巴勒斯坦、和约旦的护照。由于巴勒斯坦国尚未取得事实上的完全独立,公民权不完整,所以很难说他们是巴勒斯坦公民。但他们的居住地属于巴勒斯坦权力机构民事管辖的范围。
历史上有哪些匪夷所思的事件
说一个巧合、离奇到近乎“灵异”的案子,而且就发生在我们这附近,第一次我是听大学同学说的(他是事故发生地的本地人),他们本地人至今都认为这是“灵异事件”;几年以后,我在央视法制频道上也看到了这个案子,可是在有了更多官方的、权威解释之后,我反而更加疑惑了,因为他们讲的实在有点混乱且逻辑不通!
先说一下当年我同学讲述的“民间灵异”版本(也是故事的大概版本)
雨夜,公路上A地点发生了一起诡异离奇的交通事故,路边的发廊店服务员(也是报案人)目睹一辆两厢小卡车撞到一位年轻女孩,司机没有下车就径直开车走了。目击者赶紧走近前去想要看看伤者情况,发现地上没有人,只留下一双粉红色高跟鞋…
第二天,公安局有一22岁的年轻人来投案自首,说自己前一天晚上在A地点撞了人,然后逃逸,开车走了5公里后到达B地突然车子失灵,一头栽进了路边的沟里…警方问之前撞的人呢?他说不知道,没下车看,应该还在事故A地。但民警们都知道A地根本没人对吧?于是跟着去了翻车地点B查看。到达B地点后警方果然发现了他的那辆小卡车,不过旁边却赫然惊现一具全身的女尸,经勘查这具女尸就是那晚被撞的女孩…肇事人一看到这个情况吓疯了,因为他记的非常清楚,自己撞人后女孩就倒在侧前方的路面上根本就不可能上车,翻车后他还叫来好几个亲友多次往返翻车地清理现场,然而所有人都未在翻车现场看到过这具尸体…女尸就像是在众目睽睽之下突然消失,又在所有人眼皮子底下突然出现,没有人知道她是怎么消失的又是怎么突然出现的…似乎她一直跟着肇事人“走”,并让他翻车,然后待所有人都离开翻车现场后“现身”指证他…而这之后肇事者一大家族更是灾难不断,破产的破产、坐牢的坐牢…
太渗人了吧……是不是很像恐怖片情节?但这件案子的真实版本确实就那么离奇诡异。
官方版本
我先声明一下,官方版本(也就是央视法制频道的节目)真的问题非常多,以至于我都不知道怎么讲了,很多“画蛇添足”的猜测,很多明显一听就“漏洞百出”的经过,所以我就讲个事件的起因、【翻车后的经过】以及他们给出的【大致案件整体经过】。
2003年5月17日,厦门市同安区警方接到一个报案人的投案自首,来人是22岁的厦门当地居民洪火灶,他告诉警方,5月16日晚21点过后,自己在公路上驾驶着一辆车牌号为闽C69372的微型小货车好像撞了人,但是没有下车查看伤者情况就驾车逃跑了,大概开了10分钟左右,小车突然失控翻到了公路边上的一个水沟里,自己好不容易才从挡风玻璃处逃生并爬了上来。民警迫切地询问对方,撞人地点在哪里?伤者怎样了?可洪火灶却回答说忘了具体的撞人地点在哪里,也不知道伤者如何了,只记得自己的翻车地点…
民警们为什么那么急切地想知道肇事地点和伤者情况呢?因为就在5月16日晚,厦门同安区交警接到过一起令他们脊背发凉的交通肇事案,报案人声称在翔安区新店镇新兴街看到一辆小卡车撞倒了一位正在路边打的年轻女孩。可是办案交警和报案人却始终没有在现场找到那个被撞女孩,只发现一双女士红色皮鞋、一个牌号为闽C69372的车牌以及一堆挡风玻璃碎片。
伤者去哪里了?报案的目击证人坚称没有看到司机下车抱起伤者之类的行为,更不可能是被撞女孩飞进了车内,因为目击者说确定看到女孩倒在了路面上…另外办案的交警们查遍了附近所有的医院确认当晚他们也都没有接收过女性伤者,好像她就在被撞的瞬间突然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所以这件“灵异”的交通肇事案也被转接到了同安区110处。
在得知投案人洪火灶驾驶的微型货车车牌号就是闽C69372时所有民警都眼前一亮,很明显这个洪火灶就是那起诡异车祸案的肇事人员吧?
办案民警们决定先去翻车现场看看情况再说,于是,几人带着洪火灶驱车来到了距离16日晚新兴街事故点4.3公里的翔安区马新公路翻车地,就在公路边的水沟里,他们果然看到了一辆微型小货车四脚朝天地躺在那,并且小货车有明显的焚烧迹象,而公路边的泥土路面上也留下了一道深刻的车辙痕迹:
民警们在翻车现场拉起了警戒线,并准备下去一探究竟,可当大家进入深达2.7米的沟渠时一幅所有人都想象不到的画面立即出现在众人眼前——在距离小货车车尾不到2米远的地方仰面躺着一具姿态极其诡异的女尸,女尸四肢有被焚烧的痕迹,腰间还缠有一条橡胶圈,可是全身上下连一件内衣内裤都没有,翻车现场也未发现任何衣物…
不说只是自己驾车不小心翻沟里去了么?怎么现场出现了一具女尸?而且距离那么近?而且的?这和新兴街的那起交通事故又有什么关联呢?会不会是肇事人趁着目击者不注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下车将女孩拖入车内并带到此地奸杀?好像也不对啊?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为什么不把尸体藏起来?就怕警方不知道自己杀了人?那如果不是这样的话怎么会多了一具尸体?
警方对此百思不得其解,而投案人洪火灶更是一脸懵逼,他自己也完全无法解释为什么会多出一具女尸来…
要弄清案子的,警方首先就是要找到尸源,于是他们四处张贴寻人启事,没多久当地村民郭某利前来报案称自己22岁的女儿郭幼兰在5月16日晚8点30分离家去接待一位朋友后就再没出现,手机也打不通,而该朋友说那晚确实应约去郭家喝酒,因为是第一次去不认得路,所以相约在其住所附近的一棵榕树下碰面(就是交通事故案发地),但至始至终都没遇见郭幼兰,随后该朋友就独自回家了…
警方找到无名女尸的照片让郭某利辨认,老人一眼就看出死者正是自己的女儿郭幼兰。
同时,尸检报告也出来了,死者虽然被剥光了衣服,但是并未遭到性侵。几天之后,办案民警们在第一现场至第二现场的4.3公里路程中找到了死者郭幼兰破烂不堪的衣服,最后又在翻车现场距离货车不远处的一个草丛中找到了死者的手机。
其实这起案件也不需要什么破案经过,因为肇事者自己不是都来自首了?但问题他根本就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根本就不清楚尸体为什么会出现在第二现场。
刚开始,警方试图从买凶方向入手调查有没有可能洪火灶是被人收买后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来谋杀郭幼兰,可是经过调查之后所有的嫌疑人都被排除了嫌疑;之后,警方又着手调查当晚车上是否不止洪火灶一人,会不会是两人在行车途中将受伤的郭幼兰衣服脱掉试图并沿路丢弃,没曾想一不小心翻车了…可经过调查发现当晚也确实只有洪火灶一人在车上…并且警方确定当时洪火灶真的没有将人拖上车、给死者服的可能!
是不是感觉莫名其妙全是疑点?被撞之后人是怎么消失的?衣服是怎么被脱掉的?尸体又是怎么出现的?洪火灶为什么来投案自首?肇事逃逸后的4.3公里路程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别想了,那4.3公里路程至今警方也没有一个合理的说法,全是推测,那天晚上能够合理解释的只有翻车后、洪火灶从沟里爬出来后发生的事。我跳过节目组那些啰哩吧嗦的推理吧,直接给真实的【翻车后经过侦破过程】:
根据洪火灶的手机通话记录显示,翻车后他和一位潘姓友人打了,该友人又频繁和洪火灶的堂哥联系,其堂哥更是整晚都在“忙碌”。顺着这些通话记录警方找到洪火灶的表姐,从她那打开了突破口(洪火灶的堂哥和友人始终不愿意说真话),得知翻车过后家人几经往返翻车地点,企图烧毁汽车驾驶室毁灭方向盘上的指纹等证据,企图叫一辆吊车来将车子吊走,并且在这个时候就已经发现了女尸…
因此,整个案件就算是“结案”了,“完整”的经过是(翻车前为警方的推理):
5月16日晚,和朋友一起喝了点酒的洪火灶开车离开酒店,行至第一案发地附近时撞上了正在和朋友打的郭幼兰,因为行车速度太快撞击过于严重,挡风玻璃瞬间破碎,而套在挡风玻璃上的密闭橡胶圈也掉了下来,正好套在了郭幼兰的腰间(也就是发现郭幼兰尸体时腰间那根橡胶圈)。这根橡胶圈并没有完全掉下来,其一头连着挡风玻璃的雨刮器,一头套着郭幼兰,就这样死者在车底被拖行了4.3公里。沿途因为郭幼兰的身体和地面摩擦严重,衣服被一件一件剥离…待货车到达第二现场时不知道什么原因,货车突然失控了,一头栽倒在旁边的水沟里并将郭幼兰的尸体甩了出来。
翻车后,洪火灶爬了上来并打给朋友潘某和自己的堂哥,其堂哥听闻他之前撞了人于是提议到第一现场看看还有没留下什么痕迹,可是到达现场之后发现交警已经赶到并且正在取证,几人慌了手脚,决定打给洪火灶表姐,此人是当地的人大代表,见多识广,她提议为了不让警方在方向盘上找到指纹干脆烧掉驾驶室,于是买来汽油将驾驶室焚烧。可能因为当时下着雨,雨水夹杂着汽油流到了距离汽车2米的尸体上,所以女尸四肢也有被焚烧的痕迹。
是不是觉得很混乱、很扯淡?是不是一头雾水?不是我写的混乱,而是那期节目做得就是这么混乱!他们解释、推测了大半天我疑问更多了……
- 虽然交警大队有做过一个测试,拿一辆同样的货车拆下挡风玻璃的橡胶圈套住一个重达55kg的沙袋(与郭幼兰体重相等)拖行4.3公里,发现橡胶圈完全能够承受得住,同时尸检显示确实有部分尸身不仅仅皮肉磨损甚至骨头也磨损严重,还有砂砾渗入。但这一路来的拖行是如何将衣服一件一件剥离的?我觉得测试橡胶圈能否承受住这个重量拖行4.3公里意义不大,不要测试我也知道没问题,重点应该是测试能否在这途中“精准”地将尸体身上的衣物一件一件地剥离吧?但他们没有这方面的测试,(或者说测试了行不通?)只说【可能】是拖行途中剥落的……
- 节目组说洪火灶表姐赶到现场焚烧车辆时就发现了女尸;节目组说焚烧驾驶室就是为了害怕警方发现指纹;节目组说当时他们还想叫吊车将车子吊走;节目组说指认现场时洪火灶不知道现场有女尸;唯独节目组没说为什么在做了这些事后留下一具尸体来投案自首…来来来,谁来跟我解释一下这几个“节目组说”之间的逻辑问题?他既然想毁尸灭迹,既然想掩盖自己肇事致死的行为又为什么留一具女尸在现场,而且还说当时就发现了这具尸体?那他干嘛不把尸体藏起来?烧车不烧尸体你那叫掩盖证据?这是“掩盖”观众的智商吧?
- 死者的手机又怎么出现在现场的?谁能给我解释一下?难道是死者一直抓在手里拖了4.3公里才“扔出来”?也不可能在口袋里啊?衣服啥的都说路上被剥掉了啊?警方的解释是手机在撞击过程中被撞飞到了车里,然后翻车的时候又从车里掉出来…只能说是真的巧!
- 有没发现那张车辙图有点问题?车是突然右转的,警方理应是给出一个翻车事故调查的,比如是刹车失灵,方向盘失灵啥的吧?但是没有说明;第二不是说下面拖着一个人吗?从车辙图能看到底盘下面有人被拖拽的痕迹吗?
这件案子,当地很多人都认为是“灵异案件”,因为你要说拖行了4.3公里没人发现实在有点匪夷所思,至今受害人父亲也不相信拖行过程中能够将死者衣服一件一件剥离,而且翻车现场还有人目击车子掉下去的过程,也说没有看到车底有人,更没有看到车内有人在和洪火灶争执,但他就像着了魔一样突然右转直直地开进水沟里…
另外更是有人说肇事者一家根本就没想报警的(从他们毁尸灭迹的行为来看也确实比较符合这个说法),但不知道什么原因洪火灶像是被人“控制了”一样跑去自首了,所以在派出所他自己也是一脸懵逼…
没错,正常理解,他们是绝对不会去投案自首的!因为洪火灶所有参与该案的亲属都被判了刑!那个人大代表的表姐好像是判了8年…所以你觉得他们是得多“脑壳进水”才会帮洪火灶掩盖罪证又让他去自首?一家人是中邪了?
官方解释确实有点“强行解释”的意味…因为你没有解释清楚重点——肇事者与家属行为之间的逻辑问题以及物证之间的一些事实问题。我都不懂究竟要怎样去科学地叙述这件案子,真的,写了几十个案子,这个案子写完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写的啥…反而觉得用“灵异说”的更好叙述…